我在陕北一煤矿干活。我是用自己的小车(这边称为三改四)在煤矿的井下拉煤,煤矿按照我每日拉煤的多少,计件给我支付费用,我与煤矿之间没有任何劳动合同,他们也没有给我办过工伤保险,我现在手里只有下井证,没有其他的证明。去年11月份,我在井下拉煤时受伤,左手五指全部没了,我现在向煤方要求陪偿,但矿方不承认我是工伤,只按一般人身损害进行赔偿,只想赔偿我十几万。我现在28周岁,有一个5岁的儿子,老婆没有工作,50岁的父亲,我是农村户口。我想问一下,像我这样的情况到底能不能算成是工伤?要是工伤的话,我能得到多少的赔偿?感谢各位律师的帮助,谢谢!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