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异妻子带一女儿7岁(女儿在姥姥家抚养)在中国与我再婚。后来我们去了美国生一男孩现四岁半。她是不干寂寞的人,后来又经常不断上网秘密与前男友联络(男友在中国)2010年12月回国住在娘家约有四月之久不照顾我在美的孩子,今年2月我回来找她。她多次提出与我离婚。又要分割房产,几次提出不要孩子,又要孩子。反复不定。我为了可爱的孩子有一完整的家,不主张离婚,但在美国一方提出离婚即可判离。不知孩子能判男方抚养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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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又与我再婚生一男孩现四岁半目前她已回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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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李律师(专业离婚律师):
你们已经在中国办理了结婚登记,那么至少在中国法律上来讲你们是夫妻。现在对方在国内对你是最佳起诉离婚的时机。对方一旦回到美国,起诉将对你变得十分困难。你要争取到孩子的抚养权,关键的是,你要把孩子控制在美国。一旦对方将孩子带到中国,中国的法院肯定会判给女方。每周六是我义务咨询日,电话预约后可以来所详细咨询。律师应该深知当事人需要的不是法条的堆砌,而是解决问题的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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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我国的法律,孩子可由主张抚养权的一方抚养,无论男女方都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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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可以争取孩子的抚养权,电话联系本律师。满意采纳为答案并作出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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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