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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年认识,他已婚,一直到去年2月发现怀孕,后来协商打掉。去年年底有了新的生活,由于身体不适去医院检查,发现由于当初身体调养的不适,造成身体伤害,输卵管不通。而对于现在的生活也造成了很大的伤害。 在这样的情况下,可以要求赔偿吗?

民事相关
2011-03-06 09:02: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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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