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

您好。我是今年应届毕业生。与一公司签了劳工合同(当时合同书上公司名字,法人,和联系方式都没有)
之后,老板说公司印章没带,拿回去盖了之后再给我一份。
但是第2天他跟我说前一天那个合同错了,不能签无限期的。只能要签三年。叫是我重新签了一份。
这次这一份合同公司名字和联系方式都打印在了上面。
我想拿回那份作废的合同,但是老板说前一天那个合同他已经丢了。我拿不回来。
请问这样会不会出现什么问题。应该怎样解决?谢谢

民事相关
2011-03-03 08:18:24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