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爸爸已死了51年,因为他是解放前的小地产商,所以他名下留下3间私房,一直由妈妈,弟弟和我住着.妈妈守寡50年,去年年迈去世.她去世前立下遗嘱公证,指示她的房产由我和弟弟继承.
但不想妈妈去世未几,妹妹把我和弟弟告上法庭,要求作房产分割.我想了解妹妹有权继承吗?她知道妈妈已立遗嘱,是否她可继承爸爸的那部分?但爸爸已故超过20年-即追究遗产的效期.
还有因几十年前国家没有房产私有化,所以虽然我们是私房,但爸爸死的时候也没去改过名字.妹妹可否以国家房产私有化只是这十几年的事,所以她继承权也应只过了十几年,并未超过20年来追讨爸爸的遗产呢?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