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2010年7月份毕业就签了一家国企,公司在北京,但是在附近的宾馆给我们200名新员工租的双人间。第一周是入职培训(讲解公司文化,企业制度,都是内部的员工最后一天是野外拓展训练。并没有涉及到专业技术),然后被派到外地工作(建筑行业)直到现在。签的合同是6年,试用期6个月,公司让我们自己在合同上注明:见习期到2011年7月11日止。还签署了一个入职培训协议,如果在合同期内辞职需缴纳违约金2万。我现在工作不到一年,还在见习期,想要辞职,公司让我缴纳违约金,我该怎么办?我真是一天也不想在这呆了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