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我相中了一套房子,房子是动迁房,房东还在办产证,五年内是不能过户的。假如现在我与房东签订房屋交易合同,明确五年后必须过户给我,并规定了违约后的赔偿细则,还让房东签订“产权放弃承诺书”,而且合同与承诺书都进行公证。
那么请问:
1.这样的交易能放心吗?
2.五年内会因为原房东的债务问题或者其他问题而收回房屋吗?
3.如果发生违约,我进行起诉的话能有多大胜算?
希望知道的朋友能积极帮忙回答,再此先说声谢了,感激不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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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
你所述的房产属于权利受到一定限制的政策性房,因不能及时办理产权过房登记,故而房产的交易安全肯定是有很大的风险的,期间,有权机构完全可以因为债务问题随时查封该房产.对于你与卖方来说,双方的合同足以约束你们双方,存在的风险主要是买卖合同不能对抗第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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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