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买了别人单位的指标房屋该房屋的首期钱我已经给了对方对方也把他付单位的收条给我。但是由于单位有要求房产证必须是单位的名字所以在签订购房合同的时候就只可以是他的名字了,我也只好等房产证下来后再办理过户了。我准备在他签订购房合同的时候一次性交全部房屋款。为此我就有这样一些问题需要请你们帮助。1,双方不可以毁约,2,如何保障房产证是对方名字的情况下实为我的房产的风险,3,用什么方法比如委托代理等形式以后不影响对方的情况下(就是对方不在现场的情况下)我可以方便的办理过户手续。
谢谢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