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父亲是做铁扒子批发生意的,去年大概在5月左右,他想顺带铁钎子批发的生意就去洛阳找了一家姓曹的人进货,大概价格在1.3元每斤(这个是需要加工的)当时是说想进2000斤,只是口头上说的,并不确定要要也无什么合同。第二天就在市场上发现同类的产品比他要便宜3角每斤的样子,马上给他电话让他不要做了,他也同意了。后来得知他也是没有钎子的,是有人要的时候就从别家调来转卖挣取中间利润的。今年他说要我父亲的三件铁扒子让我父亲给他用货车发到洛阳,他接货的时候把钱交给货车司机让他带给我的父亲。当天他并没有给钱给货车司机。(这些司机是愿意做证的)过了几天我父亲因为回重庆看病问他要起货款。他说是以前我父亲没要他的钎子让他亏了钱,这个钱是给他的损失!请问我想为我的父亲讨回一个公正应该如何走法律程序。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