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父母想告我老婆侵占财产罪,2006年到2007年间,我老婆让我从我父母和我姐姐那借来6万元买基金,现在我父母和姐姐想要回基金所有权,证据有:一、买基金的钱是从外地打入我一农行的朋友账号上的,可以从的银行卡上查出外地打钱记录,他也可以作证是用来买基金的,因为我老婆在朋友面前经常提起,钱也是通过朋友买的基金。现在因为我与老婆感情不合,有可能离婚,我老婆就将钱占有不归还。父母要过多次无效,老婆说这算我和她共有财。
请问如何以法律程序要回基金所有权,还要防止我老婆恶意将基金卖掉。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