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因2011年2月14号家中有事回家,2月14日是正常的休假,因家里事情没有处理完,15日早晨给经理打电话请假,在电话里经理并没有表明不准假和按旷工处理的意见。在此期间也联系过经理说暂时回不了公司,在18号时经理说让我在19号中午12点前给总经理打电话,不然公司就要按旷工超过3天自动离职处理。我19号给总经理打电话,他说公司早就按自动离职处理了。事后我也联系过经理,他要我回公司给总经理解释,因为我家中事情没处理完就一直没去公司。公司是每月11号到15号之间发放上月工资的,在16号公司才通知员工因春节放假一周,工资推后一周发,也就是这月22号才发上月的工资。昨天公司发工资没有发我上月的公司。公司的态度是因为我是自动离职不仅没有当月工资也没有上月工资。我想咨询该通过怎样的途径解决。谢谢!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