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去年租了一套三居室价格是签的合同是2800元,当是是打算其中两间是要租出去的,自己住一间(这个情况是房东是知道的)。后来因为自己的房子没到期,就没有搬过去,正好有一个女孩因为在北京实习,想租房子。(这个情况等于是没有告诉房东)。所以把自己要住的那间也租出去了
(这时我收取的租金三间下来总是3500,等于其中有一个700元的差价。这个差价我用来补自己的这边租房子的费用了。)房子到期后,房东很生气,认为我把房子转租出去赚取差价。不肯退我的押金(2800元)而且要我把其中的差价再补给他。
问:我需要把差价补退给他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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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就是房东的不对了,他租给你房子,你们之间签的是有合同的,只要你在租房期间没有做什么违法的事,并且房子是租给你的,你租给谁都没关系,你相当于2手房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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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是你们的租凭合同关于违约金这一方面是怎么约定的:如果没有约定转租补差价则不用补,但是不经房东同意转租则是违约了,房东有权不退还你的押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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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合同中没有约定你不得转租,你不必退还差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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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约定你不得转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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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你们之间的合同中约定了你有权转租,则房东应当退还你押金,如有问题可以电话咨询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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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租赁合同中是否约定:未经房东允许不得转租的内容。若果没有,而且你转租的事实房东是明知的,那你就不存在违约的问题,就不必支付他差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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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