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于2005年离婚,孩子归我抚养,当时经法院调解对方每月给孩子抚养费200元。他从未主动给过,我不想折磨费劲的跟他要这个钱,能否通过法律手段让其主动按时给付?另外现在物价上涨且对方工资已经比当时翻了一倍多,我能否因此要求追加抚养费?这个问题我跟对方说过对方不同意,我想知道我这个要求从法律角度讲合理吗,是被法律支持的吗?我是河北沧州青县的,法律支持不支持跟地域有关系吗?如果能追加能追加到多少那?还有起诉费是谁出那?如果起诉,关于起诉费问题需要写在起诉书里吗?如果找律师代理,像这样的问题代理费是多少,代理费是统一的吗?请帮忙解答,谢谢。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