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欠款5.6万元2010年3月19日被刑拘至今已一点消息也没有
什么时候开庭?欠款已全部还清如开庭判罚是会怎样?救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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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诉讼法》第六十四条规定:拘留后,除有碍侦查或者无法通知的情形以外,应当把拘留的原因和羁押的处所,在24小时以内,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或者他的所在单位。
第六十五条规定:公安机关对于被拘留的人应当在拘留后的24小时内进行讯问。在发现不应当拘留的时候,必须立即释放,发给释放证明。对需要逮捕而证据不足的,可以取保候审或监视居住。
第六十九条规定: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3日内,提请检察院审查批准,特殊情况可延长1到4天,重大案件延长至30天。
检察院应在7日内做出批捕或不批捕的决定。
根据你所提供的情况,如果案件目前仍停留在侦查阶段,那么公安机关存在严重超期羁押的问题,作为家属有权要求解除强制措施或者或者变更强制措施。
第二个问题回答如下
欠款还清可以作为法院酌轻判决的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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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个问题回答如下
我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四条规定:拘留后,除有碍侦查或者无法通知的情形以外,应当把拘留的原因和羁押的处所,在24小时以内,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或者他的所在单位。
第六十五条规定:公安机关对于被拘留的人应当在拘留后的24小时内进行讯问。在发现不应当拘留的时候,必须立即释放,发给释放证明。对需要逮捕而证据不足的,可以取保候审或监视居住。
第六十九条规定: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3日内,提请检察院审查批准,特殊情况可延长1到4天,重大案件延长至30天。
检察院应在7日内做出批捕或不批捕的决定。
根据你所提供的情况,如果案件目前仍停留在侦查阶段,那么公安机关存在严重超期羁押的问题,作为家属有权要求解除强制措施或者或者变更强制措施。
第二个问题回答如下
欠款还清可以作为法院酌轻判决的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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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