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一家电镀厂的老板,90的时候此地的村开始招商引资,我在此村开了一家电镀厂(电镀厂是有牌有证的合法企业,每月按时向国家缴纳国税地税,职工的社保和保险,污水做到达标后再排放),当时村里就租了五亩荒地给我,厂房的建设,污水处理池的投入生产都是由我一砖一瓦,一分一厘的投进去才慢慢搞成现在这个规模的,现在我与村里还有七年的租约,即2017年我才与村租赁到期,村长跟我说市政府要在我厂所在的位置进行旧城改造,现在正值我厂的黄金时期,生意红火.请问如果政府在目前这个时候收购我厂的土地的话,那我的损失和我所能得到的赔偿包括哪些方面?谢谢!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