婆婆由于没钱买动迁房,当时就说好谁出钱将来房产就归谁所有,并且当律师面签的协议,说明她享受该房的居住权,将来老人不在我们在享受产权,但几年过后房价猛涨,我以5万买的房子升值40万,我想过户主动拿钱给其他子女,但他们贪心嫌少不同意过户,老婆婆在其他子女的怂恿下立下遗嘱给老儿子,并且做了公证,我想问问她的做法合理吗,我能赢回房产吗,当时买房时老公公已经去世很多年了,其他子女都没钱,这个房子是可买可不买的,就是不买就在原来的地方住,但那地方房子不值钱,就是由于我出资买下动迁房才升值的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