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
我在98年买了一套房屋,当时未办理过户手续,原房主收了钱也没有开收款证明(收据什么的),交完房款后他把房产证给我了,说办过户手续时随时找他就行了。当时我们只签了买卖合同,我和他还有一个介绍人按了手印,2005年起我就一直找他出来办理过户手续,他每次都推脱没时间,现在不接电话也不回信息。请问我该怎么办?
如果走法律程序,我能胜诉吗?因为时期比较长了,再一个当时我们也不懂,交完钱给他没有叫他开收据或者证明什么的。手上只有一个当时交易时签定的买卖协议和他的房产证原件,所以我很担心我能否胜诉。盼回复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