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您好!2005年九月通过朋友介绍认识了他,他家在南通我老家是滨海,距离比较远对彼此了解的太少,2006年二月办了简单的仪式结婚,因为达不到法定年龄,没有领到结婚证。孩子出世后我们之间矛盾不断,有时甚至对我动手,一次一次实在无法忍受,我选择离开他家。现在孩子五岁了,每次看孩子他总是提出发生性关系,为了看到孩子我只好答应,受够他这样。请问李律师,我可以把我女儿要过来吗?还有他是个先天性白化病病人,孩子一直由他父母抚养。我们都还没有再婚,我独自在盐城经营服装店,请问您我有能力要回女儿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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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
建议委托律师收集相关证据,到法院起诉要求孩子抚养权。
详情电联或面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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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可以诉讼确定孩子抚养权,如需帮助 可来电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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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可以要求孩子的抚养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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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可以到法院起诉要求孩子由你抚养。详情可来电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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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你们原是属于同居关系,你现在可以起诉要求孩子的抚养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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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可以去法院起诉,要求孩子抚养权,如需帮助,可直接来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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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争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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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