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您好!
12月底签合同卖房,本人一时心善,考虑到买方筹钱不易,又听信中介的谎言,说两个月可以办好公积金贷款,就签下了合同。合同中写明1月30号办好交易手续,但直到现在(2月10日)买方同贷书什么的,都没下来,估计收余款更是遥遥无期。加之买方和中介态度也恶劣,我实在等不下去了,该如何解除合约?
只因合同中有一句“如因房管局及相关政府部分或银行原因导致延迟则时间相应延长”,买方和中介都不肯解除合约,难不成这房子就由他们这样长长久久地拖下去?真是郁闷,请指点迷津。谢谢。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