欠钱人没钱还时抵了套房子,签的内容是:售房协议 由甲方将xx房出售给乙方,经双方协议同意此房款为410000,款已付.办理过户一切手续由乙方承担,甲方无偿提供过户证明.此房一经出售后所产生的任何费用都于甲方无关,本协议甲.乙.担保方各持一份,协议签章即时生效,任何一方不得违约,否则都应赔偿另一方的一切损失,本协议如产生争议,双方可协商解决,本协议的有关附件具有本协议同等效力. (最后 甲乙担保方各都签字和日期了)日期是10年10月26日,可欠钱人又差别人的钱,别人于11年元月通过法院把这套房子保全了,欠钱人就这一套房子,请问这个售房协议还有用吗?对方应承担什么样的法律责任?3529362李女士
-
协议是有效的,但是房屋以登记作为生效要件,你登记没有变更,这个房子就还是远产权人的。你若想使问题得到解决,或者挽回部分损失,可以尽快起诉,要求办理房屋过户手续,或者查封房屋,与对方一起参与分配。具体事宜可以咨询律师。
-
如果是这样的话
只要是双方的协议时有效的
-
建议你携带相关资料,与本律师见面详谈。
-
首先此买卖协议是有效的,只是因法院保全了房产,致出卖人不能交房。因法院的保全是合法的,由此出卖人对受让人构成违约,应承担不能交房的违约责任。本案要探讨的是买卖双方此合法的合同关系能否对抗法院的保全。我认为不能,因法院的保全是在房产尚未向买受人交付时发生的。
-
协议有效,具体处理办法建议当面咨询律师。
-
查看全部5个解答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