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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是村民小组长,在分配政府征用本组的一块土地补偿款中本人只招开了村民小组代表会通过分配方案并实施,领取土地补偿款的是本组大多数村民,过后有小部分村民向经济侦查支队举报说本人私分集体财产,请问我是否属于私分集体财产?本人的行为是否构成犯罪?

经济相关
2011-01-27 09:11:21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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