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笔记本可以正常开机,正常运行,但是会自动掉电,经维修点检测后,定为主板上的几个芯片存在问题,需要更换全新芯片,如果不换全新的芯片可能会导致整个主板报废,因此说要我把电脑暂时存放在维修点,待他们购买好全新芯片后进行维修更换,第二天我去取电脑,他们却说我电脑主板彻底报废了,而且他们更换在我电脑上的芯片并不是全新的。维修点现在给我的说法是必须更换全新的主板,价格在850元左右。我想本来可以开机正常运行的电脑,经他们维修后却彻底报废,请问这种情况我可以要求赔偿吗?赔偿数额大概是多少呢?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