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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1992年通过招考到一银行任代办员工作(临时用工性质)该银行于2001年撤并,撤并时该银行为我们补交了1992-1998年的养老保险和失业保险,(之前未交)。2003年我考取了公务员,请问1992-1998这段工龄可以认定吗?谢谢了

证券投资
2011-01-16 18:41:04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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