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你好。我在上班时不慎被机器压到左手大拇指前端骨折了。当时左手拇指指甲还有指腹下面的肉都掉了,骨头漏了出来当时A院的医生说不用打钢钉,骨头自己能够长好。现在已经两个月了还没有好,前天自己发现左手指甲下面骨头上没有长肉且骨头已经发黑,到A院问医生,医生说骨头已经坏死了需要把坏死的骨头拿掉。(在质问医生的过程中医生说伤口没好之前谁也不能预知,但是在这两个月期间到A院让医生换纱布,拿药去了好多次医生也没说什么)现到S院,S院的医生说为了防止骨髓炎最好从拇指指间骨节处截断。那么A院要不要负责任?如果像S院的说法,是不是工伤?是的话几级?赔付标准怎么样?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