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从2000就进现在工厂工作,一直到现在2010-12-30日.公司未签劳动合同,但有买社保.如2010年底辞职,向公司提出哪些补偿要求.公司是否有权拒付.工人方能胜诉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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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
你可以要求以下赔偿或补偿:
1、没有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赔偿,从2008年2月开始到现在的双倍工资差额。
2、经济补偿金,从2000年到现在的经济补偿金,这个按你工作的年限每年补偿一个月,但这个是工厂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才有。
这些赔偿或补偿你可先与用人单位协商,如果协商不成可申请劳动仲裁解决,如有需要请来电话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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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在律师指导下解除劳动关系,可以主张经济补偿金。
未签劳动合同可以主张双倍工资,一般都可以得到仲裁的支持
但是需要证据支持,如果需要法律帮助,可以致电宝安松岗劳动纠纷专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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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