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家有一套房子只有一证(使用证),名字是母亲的,但母亲已于2003年去逝。我家就姐妹两人,房子一直由妹妹居住.现在单位要办理土地证,产权要写在父亲名下,而父亲已另组织家庭,我想咨询以下几个问题:
一、如果双证办下来后产权在父亲名下,我还能继承母亲的房产那部分吗?
二、如果办证还需交2万元,我也要出钱吗?可不可以把我应该得的房产部分,折算成妹妹这么多年居住其中的租金来抵充?
三、如果房产写在我父亲名下,我仍然可以继承母亲的那部分,我应该怎样办理?
四、如果法院判决下来,我应得的那部分无法兑现,我应该怎么办?
谢谢!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