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书
甲方:梁某 身份证号码:130************
乙方:许某 身份证号码:130************
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乙方购买甲方房产签订如下合同,以资共同信守执行。
第一条、乙方同意购买甲方拥有的座落在石家庄市井陉矿区横南村金川东路24号的房产。(二层楼带院落一座)。
第二条、上述房产交易双方商定价格为:人民币73.800元(大写:柒万叁仟捌佰元整)。
第三条、付款与房屋交付的时间及方式:
1、 本合同签订之日,乙方向甲方支付人民币60.000元(大写:六万元整),作为购房款首付款。其余房款人民币13.800元(大写:壹万叁仟捌佰元整)及利息360元(大写:叄百陆十元整)共计:14.160元(大写:壹万肆仟壹佰陆拾元整),在2005年10月1日前全部付清。
2、 合同签订之日,甲方将房屋交给乙方使用;待乙方交清剩余款后,甲方将房屋产权交给乙方。
3、 乙方向甲方付清全部房款后,如乙方需要办理房屋过户手续,甲方应协助办理,提供相关手续。相关费用由乙方承担。(原房产证已交给村委正在办理换证手续,不影响本合同第三条第一款。)
第四条、违约责任:
甲、乙双方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若乙方未能在约定期限内向甲方支付全额剩余房款,则甲方有权终止本合同,并扣除乙方乙方首付款中的10.000元(大写:壹万元整)作为违约金,其余不计息退还乙方:若甲方中途违约,应将乙方首付款全额返还,并支付10.000元(大写:壹万元整)违约金给乙方。
第五条、在履约过程中发生的争议,双方可以通过协商,诉讼方式解决。
第六条、本合同一式两份。甲方、乙方各执一份。
第七条、本合同经双方确认无误,签字盖章后即日生效。
甲方---------- 乙方-----------
中间人----------- 证人--------------
2005年5月16日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