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一直在外地办事处上班,工资由总公司发放。入职两年多,没签劳动合同,但有交社保,现在公司要关掉办事处,书面通知调动我到总公司上班。我不想去,可以去仲裁告他单方面变更劳动合同,告他变相解雇我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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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可单方解除劳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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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用这样。你可以以单位不为你签劳动合同为由,单方解除劳动合同。并请求双倍工资差额、经济补偿金、让他为你交社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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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合同就不属于单方面变更合同等之类的,建议你以公司未签订合同的原因要求解除合同,并支付经济补偿金及补缴社保。协商不成,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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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要求支付经济赔偿金,具体咨询电话联系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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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签劳动合同即违反劳动合同法,以此为由可以获得更多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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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没签劳动合同,不能去仲裁告他变更合同;
2、没签劳动合同可以要求双倍工资,但你入职两年多,可能已过时效;
3、若解除劳动关系,可以要求经济赔偿金及补缴社保。
如需进一步帮助,可以来电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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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