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不经过本人同意,擅自将其调岗(从一个城市掉到另外一个城市),而且只是以发文的形式,甚至连到达另外的城市怎么报道都没有安排,这合不合法?而且,企业没有电话跟其本人沟通,直接将其认定为离职,还在那个城市重新招了人,可不可以去告该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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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按照劳动合同约定处理,如有不清楚之处,可来电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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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劳动合同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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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如果劳动合同没有约定,则企业不合法。
2、完全可以提起劳动仲裁,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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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不合法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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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如果公司在劳动合同以及章程中没有对调岗做出特殊规定,公司是可以根据需要调动人员的。但是擅自认定员工离岗是不合法的,可以到劳保局投诉。
回答如有用请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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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不合法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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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