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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非常希望重庆的律师看到我的这段文字,因为事情就发生在重庆. 母亲和继父是三十年前登记结婚的.继父有一儿一女,母亲有三女一儿.他们居住的房屋(两室)是继父单位的房改房,现在已经可以上市交易,当初买房时母亲所在单位也出具了工龄证明,一万元的购房款由继父的儿子和两位老人共同交付老人交了1500元,并达成口头协议:两位老人,如果有一个先去世,继父的儿子便将自己购买的部分产权的房改房一室与老人居住的房屋两室调换,办理房产证时,继父单位也只是口头征求了继父一个人的意见,便将房产证写成了继父儿子的名字.我母亲和其余儿女并不知道,也一直没有见到过房屋产权证.现在继父去世了,继父的儿子几次提出要搬进老人的房子居住,却不提调换房屋的事,也不承认以前达成过调换房屋的口头协议,母亲七十多岁了,没文化不识字,也拿不出证据来证明曾经达成过口头协议,当初交房款的收款收据也交给了继父的儿子,母亲和我们都不清楚继父生前是否留过遗嘱,母亲现在非常担心,一旦继父的儿子强行搬入,或者将房子卖了,该怎么办.她现在可不可以要求变更房屋产权证的名字?我咨询过一些律师,他们说这件事很麻烦,要推翻原来产权证的可能性不大,难道我母亲的权利就这样轻易地被剥夺了吗?

房产纠纷
2005-03-30 19:08:01
共有3位律师解答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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