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从事塑胶制作工作 由于工作失误造成火灾 我需要负法律责任吗 我该给予经济补偿吗 注意的是:用人单位没有与我签订劳动合同 我是由于焊电焊造成火灾的而我没有电焊资格证 但每次出现机器故障都是让我负责修理 着火时厂里没有任何消防器械 主管当时也不在厂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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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应该要承担责任,损害是由你造成的。但在你赔偿损害的同事,你也可以要求你的工厂给予你相应的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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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你应该承担相应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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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做为行为人要承担法律责任,后果严重的还要承担刑事责任,因单位有过错,也要承担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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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情况属实,则你不必承担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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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当确定是否存在过失以及过失的程度。如果劳动者在用人单位的指挥、安排下正常提供劳动,本人并无违反劳动纪律或工作规则行为的,即使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也不应承担赔偿责任。因为在劳动关系中,适用风险责任由用人单位负担原则,即劳动者依用人单位的要求提供劳动但产品或工作成果有瑕疵时,劳动者不负瑕疵担保义务,不用承担赔偿责任,用人单位仍须给付全额工资。如果用人单位在劳动合同或工作规则中规定劳动者负瑕疵担保责任,则应认定该规定无效。
即当劳动者故意给用人单位造成损害时,应由劳动者承担赔偿责任;如损害是因劳动者过失行为所导致,则应根据过失的轻重、损害的程度和劳动者的实际收入水平,减轻或免除赔偿责任,如果劳动者仅为一般过失的,一般可免除劳动者的赔偿责任。
参照劳动部《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16条规定,即“因劳动者本人原因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用人单位可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要求其赔偿经济损失。经济损失的赔偿,可从劳动者本人的工资中扣除。但每月扣除的部分不得超过劳动者当月工资的20%。若扣除后的剩余工资部分低于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的,则按最低工资标准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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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