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毫无征兆,没有提前通知的情况下,公司(韩资)突然宣布辞掉三名员工。且原因是因为公司当前比较困难,经济裁员。其中一人实际工作时间为2年零7个月,另一个为2年零二个月。但是书面合同仅签了一年多。(当时公司未注册,所以工作一年多没有给投保险。后来08年8月份公司注册了,但是到09年的4月才给投的保)请问怎么的补偿。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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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通过劳动仲裁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在此之前,保存好与公司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据,比如:劳动合同、工作服、工作证等。
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可以要求单位支付双倍的经济赔偿金。
至于社保问题,需要通过劳动监察投诉来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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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求单位支付经济补偿金,协商不成可申请劳动仲裁,维护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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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集从你入职起事实劳动关系成立的证据 。
还可以要求经济补偿金,补缴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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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