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乙方,租甲方的房子,可以以补充协议的形式注明这个协议同时作为收款收据吗?我作为承租方:写作为甲方收款收据凭证,这样说对吗?
以下是补充协议内容
甲方: 身份证号:
乙方: 身份证号:
按照甲、乙双方签订的编号为( )房屋租赁合同之约定,将于( )年( )月( )日收取房屋租赁费用,现甲乙双方将如下费用核实、结算。
1,房屋年租赁费8000.00元,签订合同前乙方已向甲方支付定金300元,还应向甲方支付:7700.00元,大写:柒仟柒佰元整。
2,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并在双方签字后生效。同时做为甲方收款收据凭证。
甲方确认签名: 乙方确认签名:
签约日期: 年 月 日 签约日期: 年 月 日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