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厂里工作4年了,以为要搬重物,不停的弯腰起来,最近腰开始痛,直不起来,医院鉴定是骨质增生,但不能确定是不是因为工作得的,厂里给我另外安排了活,打扫可工资太低,才1000多,不够我家的基本生活,正在协议能不能给我一点工资离职但没有达成协议,我现在正在无薪休假,但生活没有保障,所以朋友介绍了一个保安的工作站岗,可那边还没有离职想等等看,不知道可不可以,厂里发现会有什么后果,请林律师帮我解答一下,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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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你们的合同里有规定是不能同时做另一份工作的话,你这样做就是违约的,但是如果没有约定的话,是可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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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影响现在的工作的话,是可以的,但是,原单位明确禁止的情况除外。满意回复,请点击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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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这样做不妥。如果原单位发现您和另一家单位建立劳动关系,有权直接解雇您,那么您的经济补偿金等就拿不到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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兼职工作的,原则上应当征得用人单位同意,且不能影响本职工作。否则,用人单位有权解除劳动合同,并要求你赔偿造成的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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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