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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专家们好!有个疑问请帮解答:问题是这样的。我姥姥去世了,姥爷呢,后来找个老伴一起生活。后来呢,城市规划。将原有的房子折掉,盖成了楼房。房子规划后,我的姥爷和后来这个老伴就办理了婚姻登记。那请问这个新落成的房子的归属人持有者是谁?是我姥爷一个人的还是他们俩的?那当我姥爷去世后房子的继承人是谁?因为现在落成的楼房是我姥爷和我亲姥姥还有他们所有的孩子一起辛苦建成的原平房换来的,不想白白的送给一个只来享受的后姥姥。应该怎么做?才能维护权益??请专家帮着解答心中的迷!

继承
2010-12-09 14:52:27
共有4位律师解答
  • 您好,从法律角度讲,这个房子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归您姥爷和后老伴所有。但是,根据您叙述的情况,现在落成的楼房是您姥爷和亲姥姥还有他们所有的孩子一起辛苦建成的原平房换来的,那么,你们可以主张该房是姥爷的婚前财产,则后姥姥不享有继承权。
  • 您好,根据你的叙述,可以判断这套房子属于你姥爷的婚前个人财产,婚前个人财产属于个人的。但当此人已过世此房子则属于遗产,由其法定继承人平等继承。
    如果有遗嘱的,则按遗嘱分配。
    为了最大限度的保护你姥 爷的财产,建议让你姥爷提前写好遗嘱,最好办理遗嘱公证。
    如满意,请采纳!
  • 还需要结合其他情况分析
  • 已经回答,请认真查看,如果自己仍然处理不了,可以与本人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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