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试用期为6个月,6个月之内怀孕的话,公司不给正式录用是否违法,另公司进公司时签的合同,已过了三个月了,还没有把我们的一份给我们发下来,还有之前的老员工说,签合同都是两份,但是以属于我们的一份都没有发下来。合同应是一式两份,两份合同公司都留着是否合法。另外合同是5天8小时,但现在公司要求周六必须来上班(没有下公文,但让每个部门主管下达命令)说什么有个+-8%的考核标准,意思就是说周六来上班,可能有工资1%-8%的奖金,如果周六不来就有1%-8%的扣款,公司这样做合法吗?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