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父亲时重庆九龙坡区的人,今年在中铁二局福州隧道工程做电焊工,结果于2010年10月中旬在开工时被洞顶坠下的石块砸中当场死亡,(洞口顶部的碎石块是由于炸山时未及时掉下的石块,后来由于受到外部影响,而自动坠下。比如:大风、下雨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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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工死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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属于工伤,申请工伤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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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上班期间因工作导致死亡,属于工亡,应按照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的项目赔偿。我最近都在攀枝花办案,有什么需要进一步咨询的可以电话咨询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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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父亲应属于因工伤亡,应享受工亡待遇。具体赔偿金额与个人情况有关,建议提供详细情况咨询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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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可以认定为工伤,然后要求赔偿。有需要可以与我取得进一步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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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