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家所在的小区虽有物管,但我们这边两个单元没有岗亭,前不久小偷从我家阳台破窗进去,偷了我家42寸的液晶电视一台、电脑一部、茅台酒一瓶、青酒和内部特供酒数量不详。还有一对耳环、两件耐克运动服,小偷像搬家一样把我家东西搬走,物管都不知道,让我家损失价值1万多的物品,我们跟物管交涉,他们先说免一年半物管费,见我们闹得凶,有答应说给3000元安慰费,我们不答应,于是找了媒体去拍照,要曝光他们,他们答应赔4000元,可我们损失太多了!请问律师:如果打官司我们能讨回公道吗?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