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父亲在一家企业上班,企业没有给我父亲缴纳工伤保险,也没有签订劳动合同。后父亲请两个月长假。在两个月假期期间去另一家企业做临时工(也没有缴纳工伤保险及签订合同),在去这家企业上班途中因交通事故身亡,交警认定为单方面事故。我能不能向这两家企业中的一家索要抚恤金及丧葬费等,该向哪家要求及如何要求,忘指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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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机动车事故伤害的属于工伤; 可以向后面的公司主张工伤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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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向后者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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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向后家企业要求工伤赔偿,如果肇事方有责任(无责任的话,你父亲发生事故时如果属于行人或非机动车驾驶人也可以),还可以同时要求肇事方承担侵权损害赔偿责任,不影响工伤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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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能向第二家主张。
未签劳动合同,需支付双倍工资,经济补偿金、加班费、补缴社会保险。
建议立即提起劳动争议仲裁。
建议及时维权,注意诉讼时效。
建议委托律师办理,详情请电话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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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后一家企业应当给你们工亡待遇,建议委托律师代理,详情电话联系或面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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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