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8年9月2在江苏省**医院a做了左眉头黑痣切除术9月8拆线可以来a或别的医院拆由于我离a较远选择附近南京*附院*院b医生看后用一小张纸片开了缴费单共30元回到换药室是一年纪稍大带一老花镜的护士A操作但医生不在场还有一个实习护士B拆之前医生和护士没告知任何可能会出现的后果未写病历。拆完线后照了镜子发现第三针有黑色东西我怀疑是线A说是线留的颜色或针眼处的结痂长长会好我仍怀疑A把之前的操作器械悬空放在办公桌上,又重新拿起弄我的伤口,还喊另一个护士C过来看,C说像线,B也说像是线。C随手接过器械拨弄我伤口没洗手带口罩出血了最后宽慰说不是线就打发了。第二天我请假去a找主***医生从皮肤表面取出一小截线,针眼里的夹不出,主***医生说可能会留疤等线头露出来在取数日线头外露。9月13我到b找到D要求他写了病历:左侧眉弓可能遗留线节。9月15 去a把残留线拆掉并留下线头由于A的操作切口的横向多一道疤请问律师我想向*院索赔不知要赔哪几项大概多少钱务工费如何算如协调不成起诉能胜吗之前到*院的医疗纠纷处和其主任协商要求赔偿500元其不同意坚决让我去做医疗鉴定但卫生系统说我没必要做鉴定尊敬的律师帮帮我吧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