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外地人 和老公结婚5年了 去年他家房子动迁 算是引进我也分得了一份当时动迁款里面还包括了他妈妈和我儿子的份 这些钱我们都拿出来买了新房子 房产证上没有我的名字 现在我和他协议离婚 但是他不同意把动迁的钱给我 请问如果诉讼这笔钱我可以要回来吗?
-
如果房子有你老公的名字,你可以主张分割。
-
1、动迁补偿中有你份额的,你可以主张。没有你份额的,老公动迁补偿是其婚前房屋转化,属于其婚前个人财产,不因婚姻关系存续而转化,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2、新房子由动迁款所购,产证上没有你的名字,对该房产你无权主张分割。
3、儿子的动迁补偿归儿子所有,由其监护人管理。
-
可以要求返还动迁款及新房中你做出的贡献的价值。
-
婚后取得的财产原则上为夫妻共同财产。由于动迁是在你们婚后,因此即使房产证上没有你的名字,你仍然应当对房产和动迁款享有权利。可以诉至法院解决。
-
动迁欠款中有你和你儿子的份额,你对房产享有权利,你有权拿回动迁款。
协议不成,可以到法院诉讼解决,起诉后,这笔钱可以拿回来,这是你的权益。
建议委托律师。
-
完全可以.你可以在离婚时主张你拥有这套房屋的部分产权,而不是向他索要动迁款.欢迎你来电咨询.
-
查看全部6个解答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