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于2010年八月入职一家新公司,并且签了合同及薪酬确认函,合同上表明试用期是一个月,并且承诺四险一金,可是从发工资开始每个月都没有按着薪酬确认函上面签订的工资发,只是工资的三分之一不到,公司的解释就是公司没有钱,到11月我辞职了,并且签了离职单 ,可是到现在还是没有把我应得的工资给我发。我打电话的时候公司总是说运营不好没有钱,而且四险一金都没有给我上。我想请问一下:
1、我可以申请仲裁么?都应该准备什么资料?(我有合同和公司的一些资料)、什么流程?我还有公司的执照电子版
2、我的保险能给我补上么?我能得到什么赔偿呢?是只把欠的钱给我 还是能双倍返还或者有一些补偿金?
3、我们公司员工都是这样、好多人都想申请仲裁、请问多少人可以在解决速度上有帮助呢?
谢谢!期待您的回复
PS:有一件事情我可能做错了,在离职单上的离职原因上我没有写实因为拖欠工资,我以为离职之后好好和他商量能把剩下的钱给我补上,保险不要也行。所以没想撕破脸,就写的是由于家庭事业原因离职,请问这个对我的申诉有没有太大的影响,我应该如何做才能得到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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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可以申请劳动仲裁,准备劳动合同,你的身份证复印件,以及能够证明你公司欠你工资的证据;
2、流程:到你公司所在地劳动局劳动仲裁委员会,填写劳动仲裁申请书,提交申请书及证据,等待仲裁;
3、保险的问题可能比较麻烦,建议去劳动局具体咨询;
4、离职原因不影响;
5、你可以请求支付拖欠工资以及拖欠工资50%至100%的赔偿;
以上回答,供你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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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申请劳动仲裁,如果你是农业户口只能保险赔偿,如果是城镇户口可以补缴,离职原因没有太大的影响,建议尽快仲裁,不要过了时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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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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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