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母有两子,房产证名字原为父亲,多年后,房产证变更时增加了母亲、小儿子、小儿妻及其子(孙子)为共有人。房屋建设时,大儿子出过资,但年久已无证据,小儿子当时年幼未工作,父母过世后,房产如何继承?小儿子、小儿妻和孙子未对房产建设有投资为房产共有人是否合法?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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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分之2的房产由2个儿子法定继承。其余份额为小儿子,小儿媳,孙子共有。 合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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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法。但是你对你父母的那部分遗产有继承的权利。但是请注意诉讼时效,过了,就没了。
如有需要,可致电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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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母过世后,子女有权继承相应份额。房产证上记载名字的其他人原有的份额并不受影响。继承只与产权情况和继承人情况有关,与谁出资建设房屋没有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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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以登记为准,房产证上的人都是房屋共有人。
父母过世后,子女有权继承房产中属于父母的份额。谁出资建房和房屋产权人没有关系,就以登记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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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母过世后,大儿子能继承父母在房屋中份额的一半,小儿子能继承父母份额的另一半,儿媳与孙子无法继承,但他们因登记原因肯定享有相应份额,与是否出资无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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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