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份去了一家品牌汽车店做索赔员,半个月后公司就安排我去外地的总公司进行培训,并预支给了我培训费三千多块钱,两个星期培训好后,拿到了张该品牌汽车的索赔员证书,(这张证书到了其他品牌的4S店做索赔员根本就不能用)工作一个多月后不想做,就辞职了,现在公司要求我赔偿培训费三千多块,我该赔偿吗?这张证书属于专业技术培训吗?当初签了一份劳动合同和一份赔偿协议,但是我手上没有两份这个内容,公司没有一式两份给我,请问我需要给予那么多的赔偿费吗?这个培训属于劳动法里说的专业的技术培训吗??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