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辞退我是因为我不肯到另外一个商店去上班,我不去我是有理由的。怎办。合同还有一年。【去年要调我到离家比较近的商店去上班,我左盼右盼一直等不到,后来听说那里的经理不要我,原因是她打听了她的熟人说我说话多,我说的话多是工作上认真,负责。经理不知道原因就不要了。现在她们商店里上调了一个值班长走了,上边的领导看得起我,看到我能力好想调我去做值班长,但是那边商店里的经理已经自己把店里的收银员调上去做了,叫我做理货员,我不高兴去。我对公司领导说那边的经理对我有成见,那怕工作最好,她也不入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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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行为属于非法辞退。可以要求双倍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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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若因此而辞退你属于违法辞退,该理由不成立。一般公司解雇要看解雇理由和相关依据的合法性。你可以主张赔偿金即双倍的补偿金。若还存在包括加班等情况可以一并仲裁。本人是该专业律师可进一步电话咨询或委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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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劳动合同吧,合同上关于工作地点调整有约定没?这些都是要考虑的问题。建议你把情况说清楚或直接跟律师沟通,贸然得做决定不是好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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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申请劳动仲裁,主张用人单位支付赔偿金,赔偿金数额为经济补偿金的两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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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若因此而辞退你属于违法辞退,该理由不成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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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