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

我的岳父承包经营了一个工厂,他跟原工厂主签订了承包租赁合同的,由村委会出面当中间人的。其后,我辞去了原单位的工作进岳父厂里帮忙管理,今年厂里的工人劳动合同上厂长一栏是签的是我的名字,员工方是签字按手印的,我只是签了一个名字,请问这样的劳动合同有法律效力吗?假设工厂倒闭,那些员工的工资是应该我岳父负责呢,还是由我这个劳动合同签字人负责的? 问题补充: 所谓“谁签字谁负责”这个说法,成立吗

刑事案件
2010-11-18 22:13:16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