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与丈夫在结婚前公公当着所有亲朋好友的面说给我们买房子,可是房产证上的名字确是公公,现在家里要重建房子了,我把所有的积蓄拿给公公盖房子用了,并从娘家借了一些钱给公公盖房子,请问:如果将来我与丈夫离婚,房子会是我与丈夫的共同财产吗?如果我与公公写协议,那么协议的内容应该怎么写才受法律保护?
-
目前的情况房屋不是你们共同财产。协议内容比较复杂,可以委托律师代写。
-
目前看 如果没有其他约定 则不能成为你们的共同财产
-
你好,属于第三人的财产,你们不能分割财产。
-
房子落的是公公名字,从法律意义上不是你们夫妻的共同财产,建议与公公签订书面协议,明确出资份额。
-
根据你的陈述,该房屋当前属于你公公个人财产。建议委托律师起草协议。
-
查看全部5个解答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