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一家私人手袋厂上班,规模算是大,一般最少有30多工人,四楼是车间,楼顶就做宿舍,经常停水,不是车间没水就是宿舍上面没水,安装了抽水机却限制只开半小时左右, 根本不够时间洗澡冲凉。4月底签的合同,但是合同没有给我一份,而且5月份开始广州市最低标准是1050元,我到10月份才拿到1000元,厂里有10多个年龄16岁的童工,还有一个13岁的小孩子也在这里打工,说是老板那方面的亲戚。多数人去辞职都失败,老板说你想做就做,不想做就自己走,那我们压的那一整个月工资就这样不要了?要怎么样劳动局才会出面调解?还有,这样的私人厂没有给国家纳税,怎么能告倒这家黑厂?拖欠工资,一天拖一天, 月底就该发工资了到现在大半个月了还有人没拿到工资,如果老板跑了我们怎么办?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