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你好,我家在陕西省宝鸡市,在北京上大学。我今年21岁,我男朋友比我小岁。 事情是这样的: 我和我男朋友因为一些原因把身上的钱花完了,我面临开学,无法回北京(我男朋友在北京工作) 当时我们不方便问家人要(因为我家条件不好,而我男朋友已经工作,加上从小父母离异,母亲前年去世,他这2年一直靠自己工作养自己) 也不好问朋友借。当时我男朋友认识的一个女孩子(暂时称为A把,这样方便些)表示喜欢他,他说想问A借点钱,等回北京后很快归还,但A要我男朋友当她男朋友才帮他(当时A不知道我男朋友有女朋友,也就是我),我男朋友当时别无他法,只有暂时同意,她就借给我男朋友钱了。A现在在上中专,学生。我男朋友前后问A借了近2000元(没有借据,借钱和给钱时也没别人)。事情是从2005年2月25日开始的,(也就是那天我男朋友答应当A男朋友的),到2005年3月19日,总共借钱2000元人民币。在2005年3月1日至3月19日,A父母去A所在学校多次,知道了A给我男朋友借钱的事。然后A家人知道A与我男朋友的关系(A 是我男朋友的女朋友,我男朋友不能说我的存在,所以只能以A男朋友身份出现,第1次借钱时答应好的,不当A 男朋友就借不到钱)。期间A父亲动手打了我男朋友也打了A,A 父亲在A学校所在城市认识朋友,那个他父亲认识的朋友也动手打了我男朋友,致使我男朋友左眼受伤。我陪我男朋友去医院看眼睛,医生要做检查,我们当时钱不够,就没做,大概治疗了一下,但医生在病历上的大概意思是我男朋友眼睛伤的比较重。 现在因为一些原因,A发觉我男朋友其实是有女朋友的,A父母也知道,A父母说我男朋友诈骗。 我想请问一下,我男朋友这样构成诈骗吗?如果不是,算什么?如果是,为什么? 请快些回复给与 我解答,不胜感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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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谢律师及各位网友的回复 :) 我现在大概知道了 。 当时打伤我男朋友时A的父亲在场,虽然不是他打伤的我男朋友,但他没有制止,所以他有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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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伤你男朋友时有没报警?
我想诈骗构不上,借钱是口头上的你情我愿,有钱了再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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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没有造成严重后果的话,把钱还掉就是了,这事情你男朋友也 是有责任的。不要把事情搞的复杂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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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构成诈骗,如打伤你的男友可要求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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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属于诈骗,借钱之事属民事纠纷,如果A 的父亲打伤你男朋友,也应承担相关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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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