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学的护理专业09年7月毕的业,在09年5月份的时候一家医院招护理人员经过笔试面试我进了这家医院,由于招的有一部分人是像我这样的应届毕业生医院把我们分成了AB两个班,A班是有护士执照的B班是还没拿到执照的。一开始开会的时候医院是说我们要培训半年,半年之后A班的一部分人聘了签了护士合同,还有一部分签的是护理人员的合同就是每个月只拿500元的基本工资,而我们B班一分钱不拿当时护理部主任是承诺的等我们的执照办到手了就签护理人员每个月拿基本工资。到了2010年的5月份我们的护士执照办好了,9月份医院搞了一次考试上面写的是B班转聘考试因为自己的原因考试没考好,20个人的考试考了倒数第二名。10月份的时候B班的倒数3名都没有签到护理人员的合同,期间医院没有给我们3个人任何说法,11月份传出消息可能医院会不要我们3个继续上班。我想请问一下我在那家医院工作了1年半工资一分钱都没拿现在医院不要我了,我可不可以通过法律途径得到补偿,要求医院赔偿?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